黄某某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决定书(2021)黑03刑更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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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3刑更233号案件名称
黄某某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决定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鸡西市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刑罚与执行变更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黄某某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21)黑03刑更233号罪犯黄某某,男,汉族,1991年生,高中文化。现在黑龙江省鸡西监狱服刑。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0日作出(2018)黑0382刑初47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黄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罪犯黄某某于2018年5月9日入监改造。刑期自2017年5月7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执行机关黑龙江省鸡西监狱于2021年9月10报送本院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鸡西监狱于2021年9月22日申请撤回减刑建议书。本院认为,罪犯黄某某在呈报减刑期间,执行机关黑龙江省鸡西监狱向我院申请对罪犯黄某某撤回减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准许执行机关黑龙江省鸡西监狱撤回对罪犯黄某某的减刑建议书。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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