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南春、淮安市淮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4执119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804执1190号案件名称
熊南春、淮安市淮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熊南春;淮安市淮阴区应急管理局案件缘由
行政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4执1190号淮安市淮阴区应急管理局:熊南春:申请执行人淮安市淮阴区应急管理局与被执行人熊南春行政处罚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1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2020)苏0804行审35号行政裁定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