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侠侠、李思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431执保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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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431执保59号案件名称
付侠侠、李思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武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付侠侠;李思维;张宁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陕0431执保59号申请保全人:付侠侠,女。申请保全人:李思维,女。被保全人:张宁,女,汉族,1976年7月24日生,地址:周至县竹峪乡谭家寨东一街8号,村民。身份证号:610124197607241540。付侠侠、李思维与张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付侠侠、李思维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被保全人张宁名下所有的电D600518电动汽车。本院已将被保全人张宁名下所有的电D600518电动汽车予以查封,查封期限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21日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陕0431执保5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发出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白党辉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梅 阳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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