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张书铭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81执75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081执756号案件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张书铭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灯塔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张书铭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灯塔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81执756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张书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与张书铭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357.2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5500元(含执行费、诉讼费),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至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1081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大连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永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2021)辽0211民初12295号之三 下一篇 姚作仁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8执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