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汪某1、汪某赡养费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724民初158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4民初1582号
  • 案件名称

    汪某1、汪某赡养费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澧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汪某1;汪某
  • 案件缘由

    赡养费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724民初1582号原告:汪某1,男,1930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临澧县。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明智,临澧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汪某2,女,1954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临澧县。被告:汪某3,女,1957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临澧县。被告:汪某4,男,1962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临澧县。被告:汪某5,男,1969年5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临澧县。原告汪某1与被告汪某2、汪某3、汪某4、汪某5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原告汪某1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撤回对汪某2、汪某3、汪某4、汪某5的起诉。本院认为,汪某1撤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汪某1撤诉。案件受理费653元,减半收取计326.5元,由汪某1负担。审 判 员  刘 鸿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法官助理  刘薇斯书 记 员  龚 轩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