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凤志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3执恢11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603执恢114号案件名称
郭凤志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郭凤志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3执恢114号郭凤志本院执行的郭凤志申请姚正良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9472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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