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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姚爱琴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恢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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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恢311号
  •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姚爱琴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株洲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姚爱琴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恢311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负责人贺涛,行长。被执行人姚爱琴,女,1974年11月5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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