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林、廖文彬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2执恢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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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322执恢559号案件名称
王卫林、廖文彬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新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王卫林;廖文彬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2执恢559号申请执行人王卫林,男,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新化县。被执行人廖文彬,男,1990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新化县。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卫林与被执行人廖文彬身体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3日履行了(2020)湘1322民初193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交纳执行立案费766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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