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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付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2执1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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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222执1224号
  • 案件名称

    刘先付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沅陵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刘先付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沅陵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2执1224号刘先付: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刘先付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刘先付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已缴纳至国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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