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艳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19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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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1964号案件名称
耿艳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耿艳红案件缘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2执1964号朝阳恒远物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耿艳红(被执行人):朝阳恒远物业有限公司与耿艳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8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84.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朝阳恒远物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朝阳恒远物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1322民初4097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 孙 静书记员 :齐靖雯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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