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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忠兴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05执3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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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705执3118号
  • 案件名称

    潘忠兴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门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潘忠兴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05执3118号关于追缴被执行人潘忠兴诉讼费一案【原审案号:(2020)粤0705民初6606号】,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潘忠兴银行存款502.66元,本案诉讼费502.66元全部追缴完成,本院依法对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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