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忠兴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05执311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0705执3118号案件名称
潘忠兴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门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潘忠兴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05执3118号关于追缴被执行人潘忠兴诉讼费一案【原审案号:(2020)粤0705民初6606号】,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潘忠兴银行存款502.66元,本案诉讼费502.66元全部追缴完成,本院依法对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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