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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全海、刘礼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603执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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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7603执56号
  • 案件名称

    苏全海、刘礼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苏全海;刘礼刚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603执56号申请执行人:苏全海,男性,1981年5月10日出生,住吉林省桦甸市。被执行人:刘礼刚,男性,1983年12月27日出生,住吉林省桦甸市。申请执行人苏全海与被执行人刘礼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刘礼刚主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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