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利农种子商店、王德新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恢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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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恢541号案件名称
舒兰市利农种子商店、王德新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舒兰市利农种子商店;王德新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恢541号申请执行人:舒兰市利农种子商店,住所地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王德新,男,住吉林省舒兰市。申请执行人舒兰市利农种子商店与被执行人王德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5050.00元,至此,(2019)吉0283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舒兰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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