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达、刘成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423执恢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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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423执恢433号案件名称
张庆达、刘成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景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张庆达;刘成泰;罗维伟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423执恢433号申请执行人张庆达与被执行人刘成泰、罗维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5000元。本案实际执结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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