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执9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7执98号案件名称
周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锦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周建案件缘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执98号申请执行人:周建,男,1964年10月11日出生,满族,住锦州市古塔区。被执行人:锦州幸福家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锦州市凌河区广州街盛世新城19-132号。法定代表人:霍晶,该公司经理。周建与锦州幸福家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2021)辽0791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锦州幸福家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周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12300.00元,申请执行人表示余款放弃,并同意法院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2021)辽0791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2021)辽0881民初3834-1号 下一篇 周亮、刘翔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105执4293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