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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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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768号
  • 案件名称

    张思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张思文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768号张思文:张思文罚金执行一案,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支付给双阳区人民法院罚金账户。至此,本院立案执行的(2020)吉0112刑初210号刑事判决书张思文罚金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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