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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超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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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750号
  • 案件名称

    田海超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田海超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750号被执行人田海超:被执行人田海超罚金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000.00元。被执行人田海超已经将本案执行款全部自行履行完毕,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刑初102号刑事判决书中执行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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