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卓玛、冬梅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4执恢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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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624执恢366号案件名称
杨卓玛、冬梅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杨卓玛;冬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24执恢366号杨卓玛、冬梅:杨卓玛与冬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178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213400元,剩余28384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杨卓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鄂托民初字第2051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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