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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任远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6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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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647号
  • 案件名称

    双阳区、任远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双阳区;任远;鑫建材商店;双阳区和鑫建材商店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647号双阳区和鑫建材商店、任远:申请执行人双阳区和鑫建材商店与被执行人任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0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任远向本院主动交付执行款9100.00元,本院于2021年9月15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双阳区和鑫建材商店经营者王野执行款9050.00元,扣缴被执行人执行费50.00元。申请执行人双阳区和鑫建材商店经营者王野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至此,申请执行人双阳区和鑫建材商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112民初83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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