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1、罗某2、李某与王某继承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825执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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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825执299号案件名称
罗某1、罗某2、李某与王某继承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天全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天全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罗某1;罗某2;李某;王某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825执299号罗某1、罗某2、李某、王某:罗某1、罗某2、李某与王某继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己强制执行到位10000元。至此,罗某1、罗某2、李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825民特4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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