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洁、郑连金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保81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保810号案件名称
张传洁、郑连金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张传洁;郑连金;陈颖川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保810号张传洁、郑连金、陈颖川:张传洁与郑连金、陈颖川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董泽、高明胜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4执3747号之一 下一篇 陈一鸣、许中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004执3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