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普琴、于前进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004执3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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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004执3823号案件名称
戴普琴、于前进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戴普琴;于前进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4执3823号 于前进:你与戴普琴的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8000元,你已全部履行。现通知你,本院(2021)浙1004执3823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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