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铁军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2执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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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2执1213号案件名称
佟铁军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北镇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佟铁军案件缘由
申请变更监护人;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辽0782执1213号申请执行人:佟铁军,男,1990年2月9日生,满族,住辽宁省盘山县胡家镇刘家村一组18号。被执行人:佟川,女,1963年4月24日生,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闾阳镇上肖村400号。被执行人:佟海,男,1971年8月16日生,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常兴店镇常兴村58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佟铁军与被执行人佟川、佟海,变更监护人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何佳瀛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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