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非诉保全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盘玲、袁玉国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2021)湘1123财保27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123财保27号
  • 案件名称

    盘玲、袁玉国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双牌县
  • 案件类型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 审理程序

    非诉财产保全审查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盘玲;袁玉国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1123财保27号申请人:盘玲,女,1982年10月23日出生,瑶族,住双牌县。被申请人:袁玉国,男,1972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双牌县。申请人盘玲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同日立案,申请人在七日内未交纳保全费,申请人盘玲于2021年9月6日申请撤回保全。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在立案后,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保全费,随后申请人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保全申请。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盘玲的财产保全申请。审判员  肖运华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潘 正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