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宝清县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保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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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保745号案件名称
郭松、宝清县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郭松;宝清县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洪涛法官团队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保745号马洪涛法官团队:郭松申请宝清县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集贤县人民法院(2021)黑0521民初1952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进行保全,现已保全完毕,本案报结。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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