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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4执1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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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1324执1255号
  • 案件名称

    郑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郑某某
  • 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4执1255号郑某某(被执行人):郑某某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00元。至此,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324刑初24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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