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4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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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4083号案件名称
闫永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闫永安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4083号闫永安:闫永安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由本院刑事审判移送执行的(2021)辽0104刑初485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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