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玉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83执348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283执3483号案件名称
潘玉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庄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潘玉兰案件缘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21)辽0283执3483号申请执行人大连远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潘玉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案件受理费25元。现该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刘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唐羽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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