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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华、陈伟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81执9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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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81执944号
  • 案件名称

    于国华、陈伟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汨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于国华;陈伟民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81执944号于国华、陈伟民:本院执行的于国华申请执行陈伟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伟民已履行全部义务36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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