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永、董宝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21执104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321执1048号案件名称
张胜永、董宝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张胜永、董宝玉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21执1048号张胜永、董宝玉:张胜永与董宝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18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张胜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辽0321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刘洪洋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宫 亮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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