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西来、李建岗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6205结案通知书(2021)陕0112执6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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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6205号案件名称
尤西来、李建岗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6205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尤西来;李建岗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稿纸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2执6205号 李某某、尤西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尤西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陕0112民初13921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6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标的为20837.5元。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案款30837.5元并发还于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213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12执620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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