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袁书堂、刘文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982执250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982执2509号
  • 案件名称

    袁书堂、刘文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任丘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任丘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袁书堂;刘文增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982执2509号袁书堂、刘文增:关于袁书堂申请执行刘文增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按照任丘市人民法院(2020)冀0982民初38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标的和要求,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任丘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