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大象物业有限公司、赵新陕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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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1715号案件名称
阿克苏大象物业有限公司、赵新陕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0 0:00:00当事人
阿克苏大象物业有限公司;赵新陕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715号阿克苏大象物业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财保270号民事裁定书,依裁定书并依此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你(单位)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19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时提交本件) 附表: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保全实施时间保全期限到期
时间1赵新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尾号:4191,冻结3673.79元2021年9月13日12月2022年9月13日2赵新陕中国银行阿克苏市南大街支行 尾号:7068,冻结 3040.01元2021年9月13日12月2022年9月13日3赵新陕工行新疆阿克苏西大街支行尾号:6023,冻结 81.65元2021年9月13日12月2022年9月13日4赵新陕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迎宾路支行尾号:3626,冻结 73.35元2021年9月14日12月2022年9月13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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