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527执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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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527执689号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筠连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筠连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四川筠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朝琼;黄勇;刘十艮;李灯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筠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案号:(2021)川1527执689号案由: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四川筠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朝琼、黄勇、刘十艮、李灯华立案时间:2021年6月16日执行依据:(2020)川1527民初496号执行依据主文:被告返还原告贷款本金3979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918元由被告负担申请标的:439631.95元结案标的:439631.95元结案方式: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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