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均与高亚龙追偿权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825执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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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825执699号案件名称
高均与高亚龙追偿权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天全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天全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高均;高亚龙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825执699号高均、高亚龙:高均、高亚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424.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己强制执行到位6424.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高均。至此,高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825民初518号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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