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一审刑事通知书(2021)晋0822刑初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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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822刑初144号案件名称
组织卖淫一审刑事通知书审理法院
万荣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万荣县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文宝案件缘由
组织卖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万荣县人民法院出 庭 通 知 书(2021)晋0822刑初144号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文宝:本院受理被告人仪文革等人涉嫌犯组织卖淫罪一案,定于2021年9月22日9时00分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公诉人准时出庭。审 判 员 关红霞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法官助理 畅 丹书 记 员 李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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