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华、向桂春等人格权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2072执恢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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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2072执恢738号案件名称
杨银华、向桂春等人格权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中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杨银华;向桂春;毛兵兵案件缘由
人格权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2072执恢738号杨银华、向桂春、毛兵兵:杨银华、向桂春与毛兵兵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946.1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至此,杨银华、向桂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中二法古民一初字第30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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