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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由恢复执行通知书(2021)黑0503执恢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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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03执恢37号
  • 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恢复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何洪起;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立新村民委员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03执恢37号何洪起、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立新村民委员会:何洪起与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立新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3755.0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6261.07元(其中:本金173755.07元,执行费250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何洪起。至此,何洪起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0503民初248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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