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罗生、罗龙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91执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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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91执280号案件名称
李罗生、罗龙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李罗生;罗龙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91执280号李罗生、罗龙:本院执行的李罗生申请罗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标的为11000元及利息,已执行到位标的为11103元,剩余标的申请人自愿放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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