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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83执2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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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83执2657号
  • 案件名称

    杨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庄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杨平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庄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83执2657号申请执行人:杨平,女,1968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庄河市。被执行人:宋晶,女,1969年6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庄河市。申请执行人杨平与被执行人宋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本案案款、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林晓龙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力丹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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