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世英与罗心如同居关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渝0103财保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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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渝0103财保1518号案件名称
罗世英与罗心如同居关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重庆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罗世英;罗心如案件缘由
同居关系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03财保1518号 申请人(被保全人)罗世英,女,汉族,1962年03月07日出生,重庆市渝中区。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罗心如,男,汉族,1949年11月17日出生,重庆市渝中区。原告罗心如与被告罗世英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原告罗心如于2020年4月16日向本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价值72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原告已向本院提供担保。现被告罗世英以本院作出的(2020)渝0103民初13906号民事判决书中驳回原告罗心如的诉讼请求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解除上述财产保全措施。本院认为,被告罗世英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申请人(被保全人)罗世英解除保全的申请予以立案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员 何 琦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法 官 助 理 许 楠书 记 员 王安平 - 1 -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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