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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志诚、张中良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203执1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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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203执1462号
  • 案件名称

    唐志诚、张中良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芜湖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唐志诚;张中良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203执1462号申请执行人:唐志诚,男,1968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被执行人:张中良,男,1980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本院执行申请人唐志诚与被执行人张中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故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203执1462号申请执行人:唐志诚,男,1968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被执行人:张中良,男,1980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本院执行申请人唐志诚与被执行人张中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故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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