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广林、博白县城区汇英汽车租赁服务中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923执1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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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923执1296号案件名称
苏广林、博白县城区汇英汽车租赁服务中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博白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博白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苏广林;博白县城区汇英汽车租赁服务中心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923执1296号博白县城区汇英汽车租赁服务中心、苏广林: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博白县城区汇英汽车租赁服务中心与被执行人苏广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认为博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923民初359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博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923民初359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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