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元兴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521执253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0521执2535号案件名称
曹元兴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当涂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曹元兴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521执2535号曹元兴(被执行人):当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曹元兴罚金一案,立案标的额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曹元兴已支付罚金2000元。至此,当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11)当刑初字第00258号刑事判决书关于曹元兴应缴纳罚金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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