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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元兴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521执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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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521执2535号
  • 案件名称

    曹元兴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当涂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曹元兴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521执2535号曹元兴(被执行人):当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曹元兴罚金一案,立案标的额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曹元兴已支付罚金2000元。至此,当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11)当刑初字第00258号刑事判决书关于曹元兴应缴纳罚金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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