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春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2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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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2540号案件名称
郭春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郭春辉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2执2540号齐学武与郭春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郭春辉已经履行完全部欠款10000元,剩余案款申请人齐学武自愿放弃,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同意法院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执行员 :温明鑫书记员 :韩宇超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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