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树宝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921执1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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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921执1772号案件名称
周树宝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周树宝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921执1772号申请执行人陶桂珍,女,1968年1月23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被执行人周树宝,男,1966年9月30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本院执行的陶桂珍与周树宝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 博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刘诗瑶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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