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费明、全奎东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521民初260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521民初2606号
  • 案件名称

    费明、全奎东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本溪满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费明;全奎东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521民初2606号原告:费明,男,汉族,1963年5月28日生,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现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托代理人:张辉,系辽宁燕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全奎东,男,满族,1970年11月2日生,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现住本溪满族自治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费明诉被告全奎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已达成还款协议,且双方已重新签订协议书,故原告于2021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其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应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费明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94元,减半收取97元,由原告费明负担。审 判 长  马 波人民陪审员  吕云飞人民陪审员  陈 莉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 记 员  陈丹丹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