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122执148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1122执1489号案件名称
陈学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来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陈学松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122执1489号陈学松:被执行人陈学松罚金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陈学松缴纳罚金40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翟听会、都苏杰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9执2008号 下一篇 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满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冀1025民初3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