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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民、何海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225执19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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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225执1907号
  • 案件名称

    高玉民、何海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兰考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高玉民;何海峰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25执1907号高玉民(申请执行人)、何海峰(被执行人):高玉民与何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025元。至此,高玉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25民初34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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