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杭州虾佬圣汤餐饮有限公司等郑雅方、郑翔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106执1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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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106执1629号案件名称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杭州虾佬圣汤餐饮有限公司等郑雅方、郑翔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杭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杭州虾佬圣汤餐饮有限公司;郑雅方;郑翔中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106执1629号申请执行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被执行人:杭州虾佬圣汤餐饮有限公司、郑雅方、郑翔中。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杭州虾佬圣汤餐饮有限公司、郑雅方、郑翔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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